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做好單病種結算工作的通知 | ||
發表時間:2016-01-12 11:16:39 | 瀏覽人數:17人 | 來源:重慶市巫山縣人民醫院 |
縣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不斷完善醫療保險結算方式,提高定點醫療機構主動控費積極性,讓參保人員得實惠,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醫療保險單病種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167號,以下簡稱渝人社發〔2014〕167號文件)、《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按病種收費方式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4〕213號,以下簡稱渝價〔2014〕213號文件)及《重慶市社會保險局關于做好單病種結算工作的通知》(渝社險發〔2014〕110號文件)相關規定,為切實做好我縣醫療保險單病種結算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病種結算對象
本次將我縣二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民營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納入單病種結算管理,民營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按照一級醫院單病種結算收費標準執行。我縣一級和沒有定級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社區暫不納入單病種結算管理。
二、單病種結算范圍
渝價〔2014〕213號文件和渝人社發〔2014〕167號文件中所列15個病種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單病種結算范圍,其中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不涉及“自然臨產陰道分娩”、“計劃性剖宮產”;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自然臨產陰道分娩”定額補助按原規定執行。
三、單病種結算辦法
按渝價〔2014〕213號文件和渝人社發〔2014〕167號文件規定進行結算。
四、收費標準
根據渝價〔2014〕213號文件規定,通過與各定點醫療機構協商談判,特制定出“巫山縣醫療保險單病種結算收費指導價”(見附表)。
五、簽訂協議
根據渝社險發〔2014〕110號文件精神,縣醫保中心將“巫山縣醫療保險單病種結算收費指導價”報市社保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處備案,同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重慶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單病種結算補充協議》。
六、及時維護,嚴格流程
縣醫保中心應及時將各定點醫療機構的單病種醫療費用醫保結算定額維護進醫保信息系統。同一醫療機構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級別不一致時,以職工醫保所屬級別為標準。嚴格按照單病種醫保信息系統的醫療費用醫保結算定額維護流程、相關信息查詢流程操作。
七、加快對接,實時結算
單病種結算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單病種醫療機構端即時結算系統對接方案(渝社險發〔2014〕110號文件附件4)對HIS系統進行調整,確保按時實現單病種在醫療機構端的實時結算。
八、加強監管,及時反饋
縣醫保中心要對實行單病種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加強監督檢查,納入單病種結算的病種必須符合臨床路徑診療規范。防止分解住院、推諉病人、減少服務量、串換病種等現象的發生,確保因病施治,合理用藥,維護廣大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同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加強信息反饋,對單病種結算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分析、妥善處理、分類登記、按時報送縣醫保中心。
九、總額控制指標管理
2014年已經執行總額控制的定點醫療機構,新簽訂單病種結算病種額度在原總額控制額度范圍內,不另外增加2014年總額控制額度,執行單病種結算的就醫人次不計入藥事服務費就診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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